镀金首饰正在出产发卖、委托加工或者入口环节交纳消费税。
凭据《财务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调解金银首饰消费税征税环节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字【1994】095号)划定:
经国务院核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出产发卖环节征收改成批发环节征收。
有关划定告诉以下:
此次改成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畴仅限于:金、银以及金基、银基折金首饰,和金、银以及金基、银基折金的镶嵌首饰(如下简称金银首饰)。
不属于该范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如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正在出产发卖环节征收消费税。
因为“金银首饰的范畴”不包罗镀金(银)、包金(银)首饰,和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以是镀金镀银、包金包银应正在出产环节交纳消费税。
原标题:镀金首饰在什么环节缴纳消费税